參賽者
- 參賽者須於報名參加比賽當日或以前年滿18歲或以上(以西曆計算);
- 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
- 在過去3個月每日至少吸一支煙或以上;
- 持有本地聯絡電話或本地手提電話網絡;
- 接受及通過一氧化碳呼氣測試及/或可的寧口水測試;
- 參賽者必須承諾努力戒煙並如實交待戒煙進度。如有違反或虛報資料,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不得為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的僱員;及
- 參賽者須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完成「戒煙大贏家」的報名及吸煙情況評估,三個月後經核實成功戒煙的參賽者可獲得抽奬資格或「戒煙大使」面試資格。
- 參賽者在三個月及六個月電話跟進時,自我報告成功戒煙後,須於30日內完成並通過測試核實,否則將有可能被視為放棄進行戒煙核實測試。
「無煙拍檔」資格
- 參賽者可邀請最少一位吸煙親友一同報名組成「無煙拍檔」參加比賽,有機會額外獲得運動用品禮券;
- 參賽者須於報名時提供其「無煙拍檔」的相關資料,恕不接受後補資料。「無煙拍檔」完成報名,即符合參加資格;
- 每名參賽者只能夠組成一組「無煙拍檔」,若多於一組,以最早完成報名及吸煙情況評估之「無煙拍檔」組別為準;及
- 「無煙拍檔」的所有成員於三個月後跟進時,均通過測試核實成功戒煙,每人可獲贈相關獎品。若任何一位未能核實成功戒煙,所有成員均不符合獲獎資格。
提名人
- 提名人可以是參賽者的家人或朋友,但提名人須於參賽者報名當日或以前年滿18歲或以上 (以西曆計算);
- 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
- 必須為非吸煙人士或已戒煙人士;
- 提名人不得為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的僱員;
- 每位提名人可提名多於一位參賽者;
- 如提名人所提名的參賽者獲選成為「戒煙大使」,提名人亦可能會獲邀請出席或參與有關之宣傳活動;及
- 如提名人所提名的參賽者被取消參賽資格,則提名人的資格亦會被取消。
備註
- 參賽者/提名人必須同意遵守主辦機構的安排。
- 參賽者/提名人須填妥報名/提名表格上的資料才可參加比賽。
- 參賽者/提名人須保證報名/提名表格上有關參賽者/提名人之資料皆屬真實及正確,否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 網上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填妥網上報名表格及自願參與同意書,並在委員會安排下於截止報名日期前接受及通過初步吸煙情況評估和完成基線問卷。
- 如參賽者不能即場提供提名人資料,須於2024年11月8日或以前(以郵戳為準)把填妥的表格郵寄至委員會。如委員會未有在上述日期前收到有關資料,則當參賽者沒有提名人論。
- 如有需要,參賽者/提名人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之正本,以供主辦機構審核。
- 所有參賽者須在指定限期內通過主辦機構的檢測,以作核實最終獲獎資格。
- 得獎者如在活動期間復吸,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
- 參賽者如曾經參加過往「戒煙大贏家」而成功戒煙,並獲得獎品,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再次獲獎的資格。
- 參賽人/提名人必須同意及遵守比賽所有條件、準則及服從比賽結果。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主辦單位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合法及公平方式收集及處理有關個人資料。所收集的參賽者的個人資料,將作參加第15屆「戒煙大贏家」比賽及推廣無煙香港之用,並只供主辦機構或有關機構的職員查閱。參賽者/提名人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由主辦機構持有的個人資料。有關要求,可以書面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44樓4402-03室」,向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提出。